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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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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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

 信息来源:

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已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资环[2016]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二标段)  

2.2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G213线哨坡至玉通公路         

2.3项目概况:新建再生水厂配套管网DN300-500约5900米   

2.4招标范围:玉溪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管网部分(哨坡至玉通公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3.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道或中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管理职务。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证书),且必须能体现出项目经理的名字,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6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人员配备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8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道或中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证书);

3.9 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3.10 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被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查询函出具时限要求:公告刊登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3.13、本项目根据玉政办发【2017】15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开标法定代表人到场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参与开标全过程;凡在玉溪承接国有投资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玉溪市注册独立法人的公司,且须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4日至201708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副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云南省外企业还须持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0830日上午09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副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81号        地    址:昆明市日新西路润城第一道5栋2301室   

联 系 人:张利辉                         联 系 人:阮伟                              

电    话:0877-2057429                   电    话:0871-64583586(18788589662)      

                                         邮    箱:1075272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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