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区海滨污水处理厂和临港污水处理厂出水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工作的函
2017-08-30 更新日期:2017-08-30
发布日期:关于加强海滨污水处理厂和临港污水处理厂
出水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整改工作的函
新区城管执法局:
根据《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17年9月15日前,新区需整改完成海滨污水处理厂和临港污水处理出水重金属超标问题,出水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
近期,新区监测站在7月5日、10日、17日、24日、31日和8月7日对海滨污水厂进行了6次采样监测,镍浓度超标5次,最大超标倍数1.0倍;对临港污水厂在7月4日、10日、17日、24日、31日和8月7日进行了6次采样监测,镍浓度超标3次,最大超标倍数0.6倍。
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对海滨、临港2家污水厂服务范围内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溯源排查和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疑似涉重企业(不锈钢酸洗、表面处理、涂装等行业);强化夜间、休息日等时段的突击抽查,严处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及时启动司法程序。每周对涉重企业执法和溯源排查等工作落实情况请报我局。
特此致函,请予支持。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周杰 联系方式:38583761 13917956338)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