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水司)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着包头市城区自来水的供应、销售、服务及管网维修维护工作。现有用户在装水表99万块,市政供水管网长度约1929千米,小区二次网约2800千米。目前,供水范围覆盖包头市青山区、昆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及石拐喜桂图新区。
一、服务内容
接水报装、热线服务、管网巡查及维修、抄表收费、
应急服务
1.接水报装业务
通过线上或线下受理客户用水申请,申请材料:1件即一套CAD电子版图纸(地形图、给水设计图),实行“容缺受理”。办理环节和时限:不涉及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受理申请1个工作日、开栓通水0.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3个环节(受理申请、工程实施、开栓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实现获得用水手续办理零成本。
2.热线服务
供水服务热线,对外统一服务号码96266,全天24小时受理客户的业务咨询、报漏报修、水费查询、举报投诉等各类用水问题。
3.管网巡查及维修
定期巡查和维护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接到报漏,小漏24小时修复,大漏应及时止水,连续抢修。
4.抄表收费
抄表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中向用户提供文明、规范化服务。按2-3个月固定周期对居民用户抄表,按1-2个月固定周期对非居民用户抄表。抄表人员及时出具水量、水费通知单,通过现场或线上等多渠道送达和通知用户。
5.应急服务
突发爆管等事故造成停水时,供水单位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告知客户,停水超过24h时,宜采取临时措施为客户供水。遇到自然灾害、重大水质污染、重大生产事故等严重影响正常供水服务的突发性事件,应按供水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服务。
二、接水报装业务办理程序
温馨提示:
①受理网址:http://www.btwater.com
微信公众号:“包头供水”
业务咨询电话:0472-5326442
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266
②无外线工程的2个环节(受理申请1个工作日、开栓通水0.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有外线工程的3个环节(受理申请、工程实施、开栓通水),办理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
三、水价
包头市城市用水综合水费收费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157号)和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水资源费改税政策相应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包发改价字[2018]46号)及《关于落实水资源费改税政策相应调整我市城市供水价格的补充通知》(包发改价字)[2018]180号)精神,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文件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收取“不征税自来水”,同时停止收取水资源费,供水价格相应调整。
注:居民用水户“不征税自来水”暂时执行0.03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相应减少0.07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与原供水价格相同。
1.根据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水务局《转发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包发改价字[2015]338号),“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水价平均水平执行”,即3.10元/立方米。
2.对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执行2007年标准,即水价1.92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户“不征税自来水”0.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4元/立方米,终端水价2.42元/立方米。
(注:居民用水户“不征税自来水”暂时执行0.03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相应减少0.07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与原供水价格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