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大丰市原有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至2007年6月库满封场。目前市区收集的生活垃圾已全部运到盐城大吉垃圾焚烧厂代为焚烧处理。乡镇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因受条件限制尚未收集处理。近年来,随着大丰市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趋增多,预测2015年大丰生活垃圾需处理量约为27万吨。届时大丰市将面临生活垃圾无处消纳的局面。大丰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调研结果表明,大丰市生活垃圾已具备焚烧发电的基本条件,而且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因此拟在大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大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于大丰市草庙镇川东村川东六组,距大丰市约33.3km,厂址现为一废弃农药厂,厂区规划面积为98亩。本期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为600t/d,配备2台日处理300t/d的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 1台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 ,年可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 ,年发电量约为7787.94万KW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最大平均浓度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HCl的小时、日平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PM10、Hg、Pb日平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
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水质标准后在厂内回用,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废水零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和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炉渣实现综合利用,飞灰固化后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项目在设计上对垃圾坑、飞灰贮坑、渣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体制。厂区的废水处理系统由两部分组成,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两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中水深度处理”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回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有关水质标准要求后在厂内回用。
废气:(1)①本项目控制二噁英及呋喃的生成的措施主要包括:a.对垃圾贮坑进行优化设计及加强运行管理以提高进炉垃圾的热值,从而保证垃圾在炉内的正常稳定燃烧;b.严格控制炉排的机械负荷,选用最适宜于低热值垃圾燃烧的炉型,并对炉膛设计有针对性的优化,保证进炉垃圾的干燥和充分燃烧,确保炉膛温度在850℃以上;c.设置了蒸汽空气预热器提高助燃空气的温度,同时炉膛和第一通道的下半部敷设了绝热材料,并配以独特的前后拱和二次风组织进行扰动助燃,使燃烧的烟气与助燃空气充分混合,以保证烟气在大于85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超过2秒;d.每台炉设置1套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e.工艺中通过调整空气流量、速度和注入位置,减少CO和元素碳,以减少二噁英的浓度;f.通过“三T”控制法,即控制温度、时间、湍流使垃圾中的原生二噁英绝大部分得以分解;g.尽量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排烟温度不超过200℃,烟气除尘采用袋滤器,以便减少二噁英的再合成;h.采用了“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相结合的烟气处理系统,使有害有机污染物凝结于飞灰上,布袋除尘器在集尘的同时也把这些有机物去除。同时在进入滤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②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a.做好源头控制,尽量将垃圾分类收集;b.采用喷入活性炭吸附去除重金属。③烟气净化系统:本工程烟气净化拟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烟气净化系统,预留炉内SNCR脱氮。利用高效雾化器将消石灰泥浆从塔底向上或从塔顶向下喷入干吸收塔中,脱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通过设置烟气减温塔采用喷水降温的方式有效降低烟气温度。通过喷入活性炭对二噁英类物质的吸附和对重金属的吸附,然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通过过滤将烟气中细灰尘粒、中和剂及脱酸反应产物颗粒、吸附有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活性炭颗粒等捕捉后排出,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量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采用了炉内脱氮系统,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标。
⑵恶臭控制措施评述:臭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进厂的原始垃圾,垃圾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H2S、NH3等。采用以下方式控制恶臭气体:①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渗滤水储坑、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②垃圾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帘幕;③卸料大厅与垃圾储坑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垃圾储坑上方保持一定的负压;④利用抓斗对垃圾不停进行搅拌翻动,不仅可使进炉垃圾热值均匀,且可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⑤利用封闭的残渣输送系统,对残渣储坑实行密闭负压操作,臭气经风机送至垃圾储坑作为燃烧一次空气;⑥选用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全密闭自动卸载垃圾运输车车辆;⑦定期检查和维护垃圾运输车辆;⑧环卫部门加强日常道路监督检查;⑨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设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送至垃圾仓;⑩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将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坑负压区。
综合分析全厂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类比运行中的焚烧厂的实际处理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噁英类的控制效果可达到0.1ng(TEQ)/m3标准要求,其它重金属、飞灰、酸性气体等污染物质也均可保证达标排放;通过恶臭控制措施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飞灰固化车间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通过全面的、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措施得以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大功率水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①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②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③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④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⑤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⑥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⑦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炉渣、飞灰、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根据对同类生活垃圾炉渣浸出试验资料,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作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固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结论:大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大丰市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大丰市区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已得到规划及土地部门初步选址意见。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市草庙镇川东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450375
E—mail:jsycsyb@163.com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5-86554952
E—mail: huangjuan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