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304001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发改农经2012]4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以上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砂石骨料生产加工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拦河坝位于绥中县狗河中游范家乡赵家甸屯上游约1km处,距离绥中县城约35km,距离前卫火车站约25km。坝址以上河道长47.9km,控制流域面积377km2,占狗河全流域面积的70%。水库任务是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的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2.2招标范围:
主要招标内容为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所需砂石骨料的供应,共需成品砂石骨料约53.97万t,合计约38.38万m3。根据工程区料场的分布情况,在下游料场附近建设1处骨料加工系统。并负责骨料加工厂选址及土建工程设计、骨料加工系统工艺流程设计、骨料加工厂土建及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骨料加工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骨料加工厂生产运行管理、采砂河道场地平复及与之相应的临时工程等。
供应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2015年7月25日,交货地点为: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土建及安装承包人的成品料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报告,并且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没有不良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评价报告、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3日上午9:00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人:马忠华
招标代理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0号甲
电话:024-23862107
传真:024-23862107
联系人: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