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 |
项目编码 |
3500002013030052331581B0000 |
总投资(万元) |
22,680 |
业主单位名称 |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行业编码 |
其他能源发电 |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项目编码:3500002013030052331581B0000)项目核准信息
批文文号 |
闽发改网投资函〔201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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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时间 |
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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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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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漳州圣元综办[2013]6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漳浦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解决城市发展所带来的日益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实施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垃圾处理资源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意建设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漳浦县旧镇镇铁埔山。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垃圾400吨,建设一条机械炉排焚烧炉生产线,配置1台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垃圾接受和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及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处置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厂房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及有关配套工程。
四、主要设备选型: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工艺采用“半干法+活性碳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炉渣、飞灰、渗滤液等处置应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执行。
五、项目节能方案: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折1168.44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一份,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中的节能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通过漳浦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各项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680万元,采用BOT运营方式,所有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2%。
八、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建设局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623201221037号)、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漳国土预[2013]001号)、漳州市环保局关于批复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漳环审[2013]16号)、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对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审查意见的函(闽建城函[2013]144号)、漳浦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初审意见(浦发改[2013]109号)和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浦政文[2013]179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doc
2、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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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标题 |
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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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首次填报用户 |
发改委管理员 |
首次填报时间 |
2013-11-26 03:39:16 下午 |
最后填报用户 |
发改委管理员 |
首次填报时间 |
2013-11-26 03:39:16 下午 |
填报单位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