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中心城区环境用水输配水工程建设九道堰支渠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新都区中心城区环境用水输配水工程建设九道堰支渠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2014】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按国家法规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项目【2014 】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都区中心城区环境用水输配水工程建设九道堰支渠整治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新都区大丰街道办
2.3建设规模:新建大丰车站段护岸长度323.50m,新建石犀公园段护岸长度233.4m。恢复污水管道工程561.63m。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6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及以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以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7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C区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成都文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文化街16号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幢16楼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肖女士
电 话: 028-83911406、028-89399925
传 真: 028-8939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