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村整建办【2014】13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嘉兴市 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善县各乡镇(街道)委托,就嘉善县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JXHX2014022(G)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采购选择 有效供应商数量的60%(有效供应商数量的60%有尾数的四舍五入取整数,即当有效供应商为7家时取四家,有效供应商为8家时取五家)且不超过五家企业入围供应嘉善县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用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的供应商,供应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具体规格、要求等详见附表《 采购 货物一览表》。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生产厂家,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
3、 应具备生产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 获取时间: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30
2、 获取地点: 嘉善县 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22室
3、 咨询服务费(元): 人民币500 元
五、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
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时止
投标地点: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2号开标室
2、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二楼2号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 / 银行转帐
3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嘉兴工商银行中山 支行 帐号: 1204068309245007251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 政府采购报名表(网址:http://www.jszbw.com下载政府采购报名表);
2、 单位介绍信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办理报名和领取标书者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嘉善县罗星街道办事处
嘉善县天凝镇人民政府、嘉善县陶庄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魏塘街道办事处、嘉善县西塘镇人民政府
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嘉兴市 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
联系人:袁虹
联系电话、传真: 0573-84 026676
附: 采购 货物一览表
玻璃钢(或塑料HDPE)化粪池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有效容量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个)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1 |
0.5 吨,标准厚度 4.0mm |
只 |
1 |
750 |
2 |
1 吨,标准厚度 4.0mm |
只 |
1 |
1100 |
3 |
1.5 吨,标准厚度 4.5mm |
只 |
1 |
1300 |
4 |
2 吨,标准厚度 4.5mm |
只 |
1 |
1600 |
注:投标人在玻璃钢化粪池及塑料HDPE化粪池中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并在开标时提供所投产品0.5吨、1吨、1.5吨样品各1只,样品上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标识,与投标截止时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罗星街道鑫峰村老年活动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盛韬,13758331755。入围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未入围供应商的样品退回。 |
注:(1)以上招标数量是招标人的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时以嘉善县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供应商所投化粪池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2) 化粪池内部结构应符合 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可以无偿提供给投标方化粪池通用图纸。
(3)本工程交货地点为嘉善县境内,交货期为接施工方通知五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