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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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8,40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9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8,4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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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发布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4-12-29 17:16:3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GZSWMZ14HG12001 采购品目: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

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晨 项目经办人:黄剑辉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采购编号:GZSWMZ14HG12001)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项目

2、数量: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58,405.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 30 日至2015年 1 月 7 日9:00-17: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技术办(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帐号: 4400 1728 6600 5300 07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丽都支行

财务联系人:程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753-2199199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楼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六、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七、招标文件编制人:涂刚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 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

电 话:0753-2199199

电 话:

传 真:0753-8669061

传 真:

联系地址:梅州市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

栋二楼(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 梅江区西阳镇

邮编:514021

邮 编:514000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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