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祖国大地不断绿起来美起来。
这充分说明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
众所周知,过去很长时期以来,中国一直在走粗放型的经济发展道路,依靠资源的大量消耗来换取经济增长。这种发展方式在一定时期内确实带动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弊端也逐渐显现。
最大的影响在环境方面。过度的资源开采屡屡冲击生态红线,破坏了生态系统,空气、水、土壤这些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被不同程度地破坏,由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如雾霾、水污染、毒地等。
更为关键的是,上述这些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普通民众的生活和健康,影响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甚至成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已经到了必须要治理的地步。
久久为功,量变到质变。从环境保护到生态保护,2008年以来的10年间,尤其是近5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前所未有。在度过了环境保护最为艰巨的阶段后,中国的环境污染态势已发生逆转,并有了极大的改善,环境保护事业稳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已成全社会共识。
环境保护事业稳步发展
10年来,环保部每年都会公布上一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从这一权威发布的内容中,记者撷取的每年环保重点和整体状况如下:
2008年,环境保护的关键词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这一年,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09年,中国环境保护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2010年中国政府提出,节能减排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的重要论断。上述两年,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总体为轻度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发布,重点抓好大气、水体、重金属、农业污染防治。这一年,重金属污染等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自此开始了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的五年。
“目前,全社会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生态文明的理念不断深入民心,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共识已经形成。”对于这5年的环保成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是这样总结的。
这些成绩体现为:区域环境风险正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得到控制;通过打击数据造假,建立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保障了环境保护考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倒逼地方人民政府开展转型升级;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模式正在确立;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小散乱污”型企业正在被清理整顿,产业结构正在科学调整,工业技术正在转型升级;通过严肃问责,侵占自然保护区、破坏湿地、污染环境的现象被大力遏制,环境保护的形式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正在被克服,一批综合和特色的国家公园已经建立,一些植物物种正在恢复,一些消失的野生动物重新出现,生物系统的稳定性在休养生息中得以增强。人民群众在具体、生动的生态文明实践中感受到了环境改善的效果。
完善的制度设计是关键
可以说,有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如今pm2.5的年均浓度逐年下降,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无论是经济增长的质量,还是效益,都在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
10年间,伴随着环保事业稳步发展的同时,各项环保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2008年,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首次发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实施;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
十八大以后,中央出台了“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壤十条”等环境治理政策。
对于上述诸多的政策文件,常纪文表示,从过去几年出台的诸多政策文件来看,制度设计一直在整个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关键位置,这是中央总结过去十几年中国环境治理经验后找到的方向。
常纪文认为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2015年8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他认为,这个文件明确提出对官员损害生态环境的责任“终身追究”,并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是中国首次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所设立的制度性安排,是用制度治党、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行为的长效机制。
此外,在常纪文看来,另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制度安排是环保督察。也是在201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名义,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