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房山区,主要是对房山区污泥处置中心(设计处理规模为120吨/日)进行运营管理及更新维护,对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泥进行达标处理,将处理后的污泥进行资源化规范处置,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标。
本项目可服务的污水处理厂包括房山区内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最终服务的污水处理厂须参照项目公司与各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泥处置服务合同》确定。本项目运营期内应确保房山区污泥处置完全,达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标。
本项目可选择的污泥资源化处理途径包含:园林绿化、制建材、辅助燃料、制复混肥料、填埋场覆盖土、及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其他资源化利用途径。
本项目合作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15)年,运营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