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完成三期 历史堆存污泥处置整改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胡秋月通讯员周吟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嘉兴港区三期历史堆存污泥地块销号工作交接会议上获悉,经过近15个月的努力,港区三期历史堆存污泥问题整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留存的污泥按照应处尽处的原则已全面完成处置。
嘉兴港区三期历史堆存污泥处置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要求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今年1月,嘉兴港区召开三期历史堆存污泥处置销号验收会,标志着港区三期历史堆存污泥处置工作全面完成督察销号。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污泥处置工作,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了工作专班,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月督办工作机制。与此同时,港区还建立了“嘉兴港区三期地块历史堆存污泥处置清单”和“三期污泥处置安全环保管控清单”两张清单,同步做好污泥处置和现场二次污染管控,强化开挖现场、运输管理、接收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形成了处置和监管两个工作闭环。
“三期污泥工作的顺利完成,不仅彻底解决了困扰港区十余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环境安全风险,还通过实战化考验,有效提升了嘉兴市污泥处置能力,成功探索了海陆联动运输、省内绿色协同处置的模式,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港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港区生态环境分局紧扣“七张问题清单”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整改要求,聚焦问题、持续发力,全力助推问题整改见实见效。截至目前,“七张问题清单”涉及的生态环境领域3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二轮央督7个交办信访件完成销号。
下一步,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不断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反映渠道,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切实提升环境问题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不断提升问题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系统化、全闭环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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