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舟山发展水为先,大陆引水是根本”的战略决策,组建舟山市大陆引水工程办公室,负责实施大陆引水工程。2001年9月,舟山市水务局成立(同时保留舟山市大陆引水工程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负责水务工作的直属县处级事业单位。同时,成立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属国有独资企业,与市水务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原水、城市制水、城市供水、城市给水、城市污水处理,以及城市供水的水源工程、供水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另单独设立舟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2010年,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舟委办〔2010〕97号)和《舟山市水务体制调整总体方案》(舟政办函〔2012〕83号)精神,撤销市水务局,保留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水务行政管理职责划交市水利水务围垦局承担。市水务集团为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行业管理归口市水利水务围垦局,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管理。同时保留市大陆引水工程办公室,大陆引水工程工作由市水务集团承担。另将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调整到市水利水务围垦局,设立舟山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指导下,受委托承担节水具体工作。市水务集团内设“六部二室”,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工程技术部、投资发展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生产部和纪检监察内审室(筹)。 市水务集团下辖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两家国有控股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6000万元和500万元,市原水管理中心为科级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与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参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