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现每天产生脱水污泥,按照污泥处置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每天污泥及时清运完毕.现对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泥运输服务进行招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泥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污泥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日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日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距开标日期最近三个月)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8、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0、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费:8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 10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一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如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或上级主管单位对本类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则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自动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