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部污水处理厂补充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黑龙江依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部污水处理厂补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依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部污水处理厂项目一般债券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 部污水处理厂补充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规模:哈尔滨依兰县达连河镇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部污水处理厂补充工程包含自控工程、污泥深度处理间电气工程、除臭系统工程、化验室装饰装修工程,其中自控工程包括:新建调节池、生化池、变配电加鼓风机、预处理间、臭氧、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消毒接触池等工程自控。污泥深度处理间电气工程包括新建污泥处理间电气工程,其中新建低压
开关柜、配电箱、电缆槽盒、铁构件、配管、电力电缆头、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等工程。除
臭系统工程包括:新建除臭项目,等离子除臭机2台,除臭风机2台,UPVC塑料管0200132米,UPVC 塑料管0300 109米,PVC 蝶阀0200 4个。化验室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其中新建钢木实验边台、新建洗涤盆、转角台、滴水架、洗脸器、试剂架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9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4月29日。
2.5建设地点:哈尔滨依兰县达连河镇哈尔滨化工产业园中部污水处理厂。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采购预算:最高控制价1792394.84元,其中:自控工程1223010.33元;污泥深度处理间电气工程232372.48元;除臭系统工程245035.87元;化验室装饰装修工程91976.16元。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专业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项目负责入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证企相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且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2022 年08月-2023年01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班组成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 1人、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 1 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五个人员属可兼任岗位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 8号)文件规定,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各级行业主管部i ]或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6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包含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建造师(授权委托人)的查询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第4.2款要求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入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报名)、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查询(须自带查询名单,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的将不予登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自带查询名单,包含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建造师(授权委托人)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