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就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进行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BZZXZB-2023-0302
三、竞争性磋商项目分包情况及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分包。
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限额(万元)540万元
无棣县新海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器系统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设备生产、调试及服务的能力;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日9:00-17:00。
2、获取文件方式: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至邮箱。
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审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只有递交合格材料的单位才能参与本项目磋商。
3、采购文件获取:本工程磋商性文件每套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已提交资料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3月29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下载获取本项目经授权的采购文件。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逾期未获取本项目经授权的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递交磋商性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3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 2023年4月3日14:3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磋商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公告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