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嘉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18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收入确认,关于行业环境及主营业务收入,关于主要客户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嘉诺科技是一家从事固废资源回收与处理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固废的正确回收和处理,在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等方面积极布局、待势乘时,助力“循环经济”与“双碳战略”。
从发行人成套装备的履约过程来看,并非单台设备逐个单独完成“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的循环,而是整体生产安装在前、调试验收在后。单机的生产及安装通常在项目执行的前段时间内完成,执行周期在 2-5 个月,后续便是调试和试运行,进而导致整个成套装备的交付验收周期在 3-15 个月之间。(1)如果以投入法进行时段确认,在单机设备生产完成运至现场后,便应立即确认绝大部分比例,收入确认明显提前,容易造成单个项目收入的实现与合同履约义务的执行脱钩,使得财务报表有效性有所降低,增加了利润操纵的空间。(2)如果以产出法进行时段确认,如前所述,否认了系统整体交付方能实现合同目标的事实,存在造成产品风险报酬和控制权割裂,与合同验收条款不一致的风险。因此,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履约过程不适合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
综上,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履约程序、交付方式、收款条款等判断,发行人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第十一条列示的可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三种情形,因此,发行人对于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及备品备件业务,均采用了时点法进行收入确认。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是受益于固废量逐年提升,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成为我国目前固废处理的核心思路,各类细分固废资源化处理市场需求不断释放。同时,发行人是行业先行者,在固废资源化及处理行业具备技术优势,可满足各类固废的特定处理需求。发行人的固废资源化及处理成套装备,符合政策导向且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主营业务收入持续提升具有合理性。
在《新固废法》的推动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在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农业和工业垃圾等细分领域的市场需求逐渐开始释放,发行人也在政策引导、行业需求释放的背景下,在各细分领域不断承接新订单,进而带动报告期内业绩快速提升,业绩增长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全部为直销,不存在经销商。客户结构主要有两类,一是业主方,即为产品的终端用户,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 85%左右;二是工程总包方,即业主方授权负责整个固废处理厂建设的总包方,由其向发行人采购处理设备,占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 15%左右。
2019 年以来,在固废处理下游市场需求转变的过程中,以各地城投公司为代表的主体开始响应垃圾分类政策的号召,启动以建筑垃圾为代表的各类精细固废处理产能的建设。在上述背景下,发行人的客户中性质为环保工程总包方类型的销售占比相比报告期前 2019 年(占比 1.76%)也整体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