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后,全市检察机关以固体废物污染专项监督为重要抓手,积极与河长办、林长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络,通过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办案等方式加强合作,助力环京津雄绿色生态保护。截至目前,围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的大气、土壤和水污染等公益损害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331件。
在办案方面,检察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11个基层院“一把手”均作为办案团队的一员参与到线索核实、调查取证、磋商建议、督促整改等办案一线工作中,共带头办理案件34件。通过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共推动清理河道96.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66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4.2万吨、其他类固体废物49万吨,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5500余亩。
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把握“可诉性”四要素标准(适格主体、违法行为、公益损害事实、法律明确授权),坚持精准规范监督,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到期未回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问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在办案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把握撤诉标准,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履职导致诉讼请求实现的情形,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彰显“诉”的价值;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可撤回起诉,节约司法资源。
多地协同共建,进一步促进环京津雄核心区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以提升和促进京津冀整体生态环境优化为目标,持续深化与京津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廊坊市院与北京市平谷区院、天津市蓟州区院会签《生态检察共建协议》,创建“生态+检察”特色品牌;与北京、天津等地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大运河、永定河、大清河等重要流域生态环境监督;三河、大厂、香河、固安等院与北京通州、平谷,天津武清、宝坻、蓟州,雄安雄县等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同联动,助推首都城市副中心、潮白河、白洋淀等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市院依托与北京、天津、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会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意见(试行)》,开展铁路运输安全协作保护工作,结合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指导广阳、安次、永清院督促治理非法堆放的固体废物6万余吨,消除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目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收集涉固体废物污染举报信息千余条。市院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空间遥感研究院合作,成立“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廊坊遥感技术实践基地,为监督办案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共运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183件。同时,全市两级院均高标准建成了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案源线索集中管理、智能研判辅助办案、融合通信指挥调度、技术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严格本地产废企业源头和运废过程监管,通过台账化管理,实现固废处置全过程跟踪监管;建立有效的跨区域监管体系,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漏洞;加大固废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固废处理能力,优化审批流程,切实解决处置能力失衡问题,全面提高固体废物消纳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