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征收获批 将启动补偿安置工作
来源: 消息速递
据江宁区人民政府消息,2026年1月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江南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征收与转用方案已获江苏省政府批复,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该项目将征收及转用土地总计3.0092公顷,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根据公告,本次征收涉及江宁街道集体土地及部分国有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地类及面积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项目为江南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征收(转用)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征收土地总面积3.0092公顷,其中农用地2.8464公顷,建设用地0.1628公顷。涉及南山湖社区菜塘组、庄房组及部分国有土地。
公告明确了项目组织实施细节:
1. 相关部门将依据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等费用。
2. 本次征收以2025年12月30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的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该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1月7日至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