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管网配套工程PCCP给水管及管件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管网配套工程PCCP给水管及管件工程,具体为:原水管线DN1800PCCP 管材及管件采购,总长约25.72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包括但不局限于: PCCP 管材及管件设计、制造、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管材及管件卸货指导、安装过程中的指导及配合、接口配合、现场试验、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提供、产品包装、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保险、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三、采购规模:约 7800 万元
四、供货地点:诸暨市城北水厂及城乡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工地安装现场
五、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供货,单批货物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供货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具有直径1800mmPCCP给水管及
管配件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CCPE1800/P0.6及以上的工业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及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2013年1月28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九、投标须知:
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随带身份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提供不完整、失效的将被废标: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必须同时对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查询)。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CCPE1800/P0.6及以上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78万元整,开标前缴入下述账户。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到帐为准)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3年2月6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2013年2月6日上午10:00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举行。
十三、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4楼
业主单位联系人:姚洋龙联系电话:0575-87385826
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建烽联系电话:0575-87253015(带传真)
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