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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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05 |
受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做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 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 克拉玛依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项目。 2.服务范围 克拉玛依市。 3.项目性质 新建。 4.项目规模 年焚烧处理废物量9900吨,年物/化处理废物8000吨,年无害化/资源回收利用废物10000吨,年安全填埋(含稳固化)废物量22100吨,填埋场设计总容量约为74万m3。 5.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区以南1.5公里,距217国道参考点11km,石西公路以东1.6km。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E45°34"22.86´,N85°11"05.35´。 6.占地面积 21.7万m2。 7.投资总额 本项目估计总投资为973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10万元,流动资金425万元;环保投资为2010.91万元,占工程直接总投资的20%。 8.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区以南建设,建设内容分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危险废物填埋场区两大部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主要建设危险废物焚烧炉一套(日处理能力30吨),危险废物预处理系统、废水处理与回收利用系统、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等;填埋场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74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总服役年限36年。 二、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克拉玛依市准葛尔路134号A座5楼5005 联系人: 李超 联系电话: 0990-6243916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74号 联系人:刘鲁新 联系电话:0991-3833202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3年1月4日起,到2013年1月16日截止。请在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发布单位: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