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SZGC2013--0122 | |||||
发布日期 | 2013年4月14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T)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六发改投资(2013)16号 | |||||
3、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杭埠镇境内 | |||||
2、建设规模 | 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厂区综合办公楼,总投资约15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 |||||
3、计划工期 | 2013-5-20至2013-10-30 | |||||
4、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 |||||
5、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施工甲级证书及以上单位或符合前述要求的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要求投标单位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以环保为主体且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和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2、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3、项目总负责人以及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 | ||||||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报名时间 | ||||||
1、报名时间: 2013 年4月16日至 2013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 ||||||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
地址: | 舒城县杭埠镇街道 | 地址: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 | |||
邮编: | 231323 | 邮编: | 231300 | |||
联系人: | 方先生 | 联系人: | 程香梅 | |||
电话: | 0564-2783168 | 电话: | 0564-8568651 | |||
传真: | 传真: | 0564-8568651 | ||||
六、报名材料 | ||||||
1、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县内报名投标企业由县招投标局集中进行查询。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标报名。2、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个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房建、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提供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及本单位缴纳的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县外房建、市政企业需要舒城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其牵头单位为取得环境工程施工甲级证书资格单位。5、投标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报名时需由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场提交。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 ||||||
七、备注 | ||||||
①报名单位凭本公告所注明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表明上述资料已审查通过,只表明报名单位资料齐全;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企业按舒监发【2011】3号文要求,合同签订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廉政保证金。③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④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注:1.本项目设投标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缴纳时间另行通知;2.如该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不满3个投标企业报名招标方式将转为竞争性谈判) 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