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批复三亚市红沙污水处理厂氨氮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更新日期:2013-02-05 作者:环境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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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高施工期间的安全意识,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幕,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工程车辆等的管理,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二)对曝气生物滤池及沉淀池进行改造时,应采取分段改造的方式进行,确保升级改造期间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三亚市市区污水海洋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控制要求。
(三)加强项目营运期间的环境管理,安装在线监测,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四)按规范要求妥善处置格栅栅渣、沉淀池沉渣及污泥,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加强厂区绿化,种植绿化隔离带,有效减缓噪声和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新的环境敏感目标,对于处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现有建筑,应协调和配合市政府,在条件适宜时分步搬迁,严格防止出现恶臭扰民的问题。
五、项目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到我局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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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拟采用“3万吨/日 的A2O+5万吨/日的BAF”组合工艺。工程改造(新建)的构筑物(设备)包括:隔油调节池、气浮除油池、A2/O生化处理池、沉淀池改造、曝气生物滤池改造、滤布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除臭系统自控系统及其他相应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所有改造项目均位于原污水处理厂内,无需新增厂外用地。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8034.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