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泾渭新城
项目概况: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由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该项目是将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准提标改造为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10万m3/d;增加再生水利用工程:近期规模5000m3/d,远期规模60000m3/d。提标改造项目近期(处理规模5万m3/d)工程总投资9222.27万元。
本评价范围不含污水处理厂的外部管网建设。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18700787280 联系人:何鸿亚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曲江雁南五路 邮编:710061
联系电话:029-87891306 联系人:王彩芹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