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300G13071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肿瘤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肿瘤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肿瘤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肿瘤医院院区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项目概况:占地面积11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01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150万元
2.6招标范围:牡丹江市肿瘤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3年08月01日-2013年09月30日,共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0年6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投标产品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国内中高档水平、投标货物应为国际或国内名优产品、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4本工程针对同一设备制造商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最多允许两家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9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453-6271560)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6月19日至2013年06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现场报名,同时还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本工程的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其他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本项目《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请在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
6.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肿瘤医院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康佳街3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忱义招投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系人:杨晓宇
电话:0451-51834688 18004516755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电子邮件: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