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肠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法[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嵩明县肠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肠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嵩明县水务局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肠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嵩明县水务局
四、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13387.93万元。
五、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村落环境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及人畜粪便处置、农田固废处置三个工程类型,主要对流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农田退水、村庄生活垃圾、农田固废以及畜禽粪便等进行处理,以起到减少进入牛栏江的污染物的量,改善牛栏江水水质。具体建设内容有:在流域范围内的农户试点推广733套秸秆气化炉、2200套双室堆沤肥池、500座沼气池;各村庄共建设5座污水处理站、5座垃圾收集间。在积德村建设1座好氧堆肥(堆式),建设1座废品收购站,建设28座土壤渗滤系统净化处理站。
五、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村落环境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及人畜粪便处置、农田固废处置三个工程类型,主要对流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农田退水、村庄生活垃圾、农田固废以及畜禽粪便等进行处理,以起到减少进入牛栏江的污染物的量,改善牛栏江水水质。具体建设内容有:在流域范围内的农户试点推广733套秸秆气化炉、2200套双室堆沤肥池、500座沼气池;各村庄共建设5座污水处理站、5座垃圾收集间。在积德村建设1座好氧堆肥(堆式),建设1座废品收购站,建设28座土壤渗滤系统净化处理站。
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2)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雨季雨水冲刷地表产生的地表径流。
(3)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土石方、建筑垃圾。
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1)废气:沼气池的沼气、秸秆气化炉气体燃烧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生物净化公厕、沼气池、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和好氧堆肥、双室堆肥等设施使用过程产生的恶臭。
(2)废水: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防洪通道上的人群活动噪声、小型车辆产生的临时、间歇性噪声;
(4)固体废弃物:格栅拦截污水中的沉淀物、漂浮物、淤泥等。
七、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对策措施:
1、 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时设置截流设施、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2、 开挖和回填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完成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加大旱季施工力度。
3、 需要冲洗的设备应在专门的地点进行,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机械冲洗等,不外排。
4、 邻近施工段的保护目标一侧设置围挡、围护措施,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5、 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并限速行驶。
6、 建筑垃圾和开挖的土石方及时清运。
7、 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要求,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
8、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
9、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
运营期对策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
(2)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营,保证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定期清理排水系统。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站建设地址选在村庄外围的空地上。
(2)选用带有分离系统,具有脱焦油、脱烟尘、脱水蒸汽效果的高效秸秆气化炉,减少秸秆气化炉气体燃烧时产生大气污染物。
(3)好氧堆肥设施设置在距离集镇、村庄生活区较远的耕地较为集中区域。
(4)堆肥过程中要合理调配原物料,减少秸秆、畜禽粪便在堆场长期堆放。
(5)建议参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420号公告)中小型V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置:与相邻建筑间隔≥8m;绿化隔离带宽度≥3m。
(6)沼气池进出料口要加盖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应及时清除污水处理站、生态湿地和公厕格栅上的垃圾及沉积的泥沙等。
(2)公厕产生的少量垃圾经统一收集,可与其它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垃圾转运站,然后转运至嵩明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3)沼气池产生的少量沼渣可以用于有机肥充分利用。
(4)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垃圾清时间。
(2)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次嵩明县肠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一项改善河道水质,提高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环保型工程。经过现场监测、大量信息资料的对比分析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环境影响总体是正面效应。项目建设期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力度,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或避免施工期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牛栏江主干流流域内阿古龙、大桥、甸丰、罗帮、腰站、阿里塘、河西、果子园、古城等村委会的村民和附近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事项
1、是否知道该项目
2. 实施整治对当地的主要有利影响
3.当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4.当地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5.整治的实施对当地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
6.采取何种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
7.整治实施对自然资源的影响
8.整治实施中最关心的问题
9.整治工程需要加强的环保措施
10.整治过程对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影响
11.整治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12.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十、公众提出意见和获取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项目承办单位:嵩明县水务局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13987640146
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兴云路35号
环评单位:云南大学
联系人:周建伟、秦高远 电话:0871-65032123
Email: info@yun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