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化县南山水厂(沙子甲水厂高迁)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2013]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宁化)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宁化)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化县翠江镇小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山水厂总规模为3万吨/日;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山水厂浑配井、网格及平流式沉淀池、翻板滤池等主体以及外墙装修、安装等内容;具体以宁化县财政评审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甲供材料除外;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宁政[2011]5号文件要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随投标保证金一并存入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县施工企业在开标前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本县中标施工企业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厅(地址: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其他资料另计,且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宁化县南山水厂(沙子甲水厂高迁)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县施工企业在招标前应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宁化县外投标单位投标前应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县投标单位:人民币肆拾伍万元(¥450000.00元)
县外投标单位: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3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宁建[2012]249号文及相关规定,注册地在宁化县外的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并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注册地在宁化县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需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身份并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单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宁化)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宁化县财富源二楼 ,邮编: 365400 ;
电话:13605977968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北大街21号 ,邮编: 365001
电话:0598-5188476、13615949451 传真:0598-5188479
联系人: 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宁化支行
账号:4234 6330 7188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联系电话:1571602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