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中福实业(000592)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议案》。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的公开信息,业主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发布了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ZZFZ2013招字047号),向包括本公司和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内的三家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19,236万元(暂定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采用BT模式进行,项目建设地点为平潭县。其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额约9,833万元,总建筑面积13,716平方米,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额约9,403万元,总建筑面积12,863平方米,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上述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内容等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的生产建构筑物、设备及辅助建筑物等全部内容;以及厂外接电、通讯、尾水排放管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金井湾污水处理厂建设期要求:项目建设期自已具备开工条件并签署BT建设合同后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50日历天内完成;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要求:项目建设期自已具备开工条件并签署BT建设合同后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50日历天内完成。
董事会认为:
1、公司和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参与投标符合此次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借助平潭开发建设,发挥区域优势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若联合体最终竞得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今后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展同类项目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借助平潭发展机遇,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投标项目总金额为19,236万元(暂定额,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若实际发生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就组成联合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此次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的投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招标公告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办理本次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此次投标授权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0】号公告)
中福实业: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作者:同花顺整理 201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