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环DN800给水管道工程(长春市伊通河上游及新立城水库环境治理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四环DN800给水管道工程(长春市伊通河上游及新立城水库环境治理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09】10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即01标段
标段 |
项目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程日期 |
01 |
南四环 DN800 给水管道工程(长春市伊通河上游及新立城水库环境治理工程 - 东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
市政给水管道工程 |
2013 年 8 月 1 5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工期 47 日历天 |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部新城。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外埠投标人应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至 2013 年 7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招标部(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10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8 日 9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3楼 第三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潭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邮 编: 130122 邮 编: 130033
联 系 人: 雷振声 联 系 人: 徐绍宇
电 话: 0431-84523398 电 话: 0431-86151268
传 真: 0431-84523398 传 真: 0431-861512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lxd-j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