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火烧山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处理回收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火烧山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处理回收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及概况:火烧山油田作业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部、准噶尔盆地东部,进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腹地71km的荒戈壁滩上,国道216旁。东北距富蕴县260km;东南距吉木萨尔县150km;西北距彩南油田52km;西南距阜康170km,行政隶属昌吉州。
(4)工程内容:火烧山联合站新建事故池(废液池)、污水回收池、污油回收池、污水池、污泥储存场各1座,污水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装置及污水、污油回收设施1套,同时配套完成道路、土建、供配电、仪表、暖通等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
(1)大气
本项目施工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该区域产生间断性、不连续的尾气排放和扬尘,车辆消耗的油品属国家合格产品,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生产工艺采用密封流程,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洗井废水、修井废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脱出水经污水回收工程后排入已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田,不外排。压裂、酸化、清罐聚合物排入新建酸化废液收集池,不外排。不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水污染。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土方、生活垃圾和含油污泥。建筑垃圾收集后暂时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土方回填在事故池(废液池)坝体上,压实、平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火烧山垃圾场暂存,集中后拉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含油污泥暂存于污泥储存场中,后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科技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拉运,回收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生产运营期噪声源集中布置,本项目区域5km范围内没有常住居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发生污水管线泄漏事故,事故池(废液池)和污泥储存场地渗漏事故,在泄漏和渗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抢修和污染物的清除工作,石油类污染物进入地下潜水层的可能性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可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并在今后的建设和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性,但其影响和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可使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从环保角度认为,在完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与2013年07月22日-2013年08月02日与新疆油田开发公司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
联 系 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0994-38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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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
联 系 人:李红旭
联系电话:0991-381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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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发布单位: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