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 招标人名称)的 光明南村排水工程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光明南村排水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立项批文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3]23号
(2)工程地点:光明南村小区内
(三)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50万元。
(四)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五)计划工期: 2013 年9月至2013年11月,施工总日期为6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光明南村排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投标,可中 壹个 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以 2010年7月1日 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为准,已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 2013 年 9 月 3 日 9 时(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9 月 3 日 9 时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第X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1.
九、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建设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青年东路 地 址: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张工 联 系 人: 于文艳
电 话: 0513-85589290 电 话: 0513- 85798501
传 真: / 传 真: 0513- 85510352
附件1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1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2013年1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2013年1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
8 | 无行贿犯罪证明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
9 | 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住宅小区(或厂区)室外配套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住宅小区(或厂区)室外配套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 2010 年 7 月 1 日 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为准,已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两者缺一不可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格式“七、诚信承诺书”)。 |
11 | 企业履约情况 |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资格审查格式“七、诚信承诺书”)。 |
备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第八章资格审查文件表格内容一同装订,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
三、商务标评标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确定评标基准价
a) 当参加投标的有效报价不足9家(含9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的有效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
b) 当参加投标的有效报价超过9家时,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c)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3 、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有相同者,则由招标单位确定中标人。
4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