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龙门县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城中心屠宰场分公司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门县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城中心屠宰场分公司
建设地点:龙门龙城街道边戴屋村委会莲塘村小组
建设内容:项目征地90亩,总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包括:屠宰场、待宰间,污水处理站、办公宿舍和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日宰生猪约500头、牛约20头、羊约50头,分割加工60吨冷鲜肉生产车间及配套的500吨冷藏库、100吨急冻库、年产500吨腊味产品加工车间。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门县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龙门县龙华镇朗背村王屋山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469225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市龙岗区清林西路深圳留学生创业园一园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210910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评价区域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众参与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
本公告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上进行公告,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龙门县皇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