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泥处理药剂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进行招标。根据本次招标标的物的特殊性,经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决定参照限额内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泥处理药剂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招标泥处理固体PAM采购项目分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用于离心机脱水车间,日用量约2吨/日,合同履行期2年,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二标段:用于带压机脱水车间,日用量约1.5 吨/日,合同履行期2年,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外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外币注册资金按当日汇率折算),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00吨,提供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011或2012年在规模不小于15万吨/日的单家污水处理厂有供货业绩(直接与污水处理厂签订供货合同),提供该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污水处理厂公章(原件),提供用户证明(加盖污水处理厂公章,需原件)。
5、2011、2012两年内与上述单家污水处理厂单份合同数量不小于30吨或累计供货数量不小于150吨,提供对应数量的合同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相应污水处理厂公章(原件),合同买方与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备注:采购人将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续验证,一旦确认存在虚假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9日,下午16:00。
资格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2日,下午16:00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9:30,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23日,下午:14:00-16:00;招标文件价格:200元。
地点: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号,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企管部。
五、投标截止时间:根据招标试验安排另行通知。
六、投标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企管部。
七、开标时间:根据招标试验安排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二楼2号会议室。投标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交付方式:汇票(或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瑞丰银行滨海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34724246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立峰、陈翰茵 联系电话:0575-85625203、85625191。 传真:0575-8552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