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蕉201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万吨/日(首期建设)项目,已由蕉岭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文件以蕉发改[2012]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万吨氧化沟、二沉池、鼓风机房、工艺设备等;
2.2招标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等(按设计文件内容);
2.3预算审核造价:预算造价约1579万元;
2.4工程地点:蕉城镇;
2.5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自2013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1.2~4.1.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12、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2013年8月26日16∶1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教育路七号)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9∶30时,提交到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蕉岭县蕉城污水处理厂
办公地点:蕉城镇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3-7862172
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七号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0753-2266209;786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