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环保局的委托,对宁远县中和镇原新开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经宁发改[2013] 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中和镇原新开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HNTJ-JS-035;
2.3项目地点:宁远县中和镇原新开铅锌矿区(新开谢家山油竹漯山区);
2.4工程概况:封闭区域内现存窿口;对废渣堆进行削坡堆存,建设拦石坝1座,配套建设截洪、导排系统;对渣堆及清运后场地进行覆土绿化,生态修复面积约2.2hm²;
2.5投资规模:工程预算总投资600万元;
2.6计划工期:90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时间日期为准;
2.7招标范围:对以上项目进行设计、编制预算和施工总承包,以及配合主管部门审批、验收等工作;
2.8质量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一般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3.1.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
3.2 投标人其它要求:
3.2.1要求投标人提供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2.3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办理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3.2.4项目负责人为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2.5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2.6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2.7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
3.2.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或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3、招标答疑回复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记注册并经审核成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注册会员(网址:http://www.nyggzy.cn,注册事项可进入网站查看通知或进行咨询),未申请注册入库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报名或投标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11日9时整(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远国土局办公楼七楼)
6.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监察局、宁远县发改委、宁远县住建局等部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环保局
地 址:宁远县舜陵镇九疑中路146号
联 系 人:胡红军
电 话:138747982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智敏
电 话:1511166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