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雅瑶镇农村供水工程(一期)已经由花发改基[2013]7号文批准建设,并且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水利管理所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花都区雅瑶镇农村供水工程(一期)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内
1.3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水利管理所
1.4 设计单位: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6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铺设UPVC塑料给水管DN25~DN50 4750米,聚乙烯PE80塑料给水管 DN150~DN250 3919米;破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2792平方米;
第二标段:铺设UPVC塑料给水管DN25~DN50 6976米,聚乙烯PE80塑料给水管DN150~DN250 4071米;破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3255平方米;
第三标段:铺设UPVC塑料给水管DN25~DN50 2531米,聚乙烯PE80塑料给水管DN150~DN250 2217米;破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3084平方米;
1.7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第一标段:招标总价控制价为人民币2105003.75 元,第二标段:招标总价控制价为人民币1672041.51 元,第三标段:招标总价控制价为人民币2497134.65 元。
1.8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1.9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农村给水管管道铺设,土方开挖与回填,砼的破除与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第一标段:花都区雅瑶镇岑境村农村供水工程,第二标段:花都区雅瑶镇邝家庄村农村供水工程,第三标段:花都区雅瑶镇三向村农村供水工程。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可以申报其中一个,投标时必须注明所申报的标段名称。
1.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并且具有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
2.2.1 资质条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2.2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2.4 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格式及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zb.gd.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8月28日至 2013年9月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9月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9月 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水利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6836166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源中路18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水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源中路18号 地 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20-86836166 电 话: 1371048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