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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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本工程预算造价为4368930.16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8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侯县水利局 以侯发改[2012]369号文批准建设,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侯县水利局 以侯发改[2012]3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白龙村、春风村、榕东村、榕西村、竹崎村、竹西村、火炬村-铁炉前、半岭村、罗洋村-大乾头、罗洋村-际丰、叶洋村、里洋村、浦洋村、元格村;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 :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一标段),本工程预算造价为4368930.16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竹岐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一标段),为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白龙村、春风村、榕东村、榕西村、竹崎村、竹西村、火炬村-铁炉前、半岭村、罗洋村-大乾头、罗洋村-际丰、叶洋村、里洋村、浦洋村、元格村等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 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

2.8.2设计单位: 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8.3代建单位: / ;

2.8.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同时无在建工程(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其项目经理存在在建工程的现象,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资格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招标代理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此次开标的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起至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3.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是水利水电专业、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 8 月 28 日至2013年 9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控制价、光盘)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即2013年 9 月 22 日上午1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9 月 22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竹岐乡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39059238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59号合众阁大厦4层

电话:0591-87607683 邮政编码:350011

传真:0591-83828909

联系人:小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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