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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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总投资672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6.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8  浏览次数:190
核心提示:跟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静宁县南城区集中供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跟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静宁县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静宁县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建设单位:静宁文屏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静宁县城教育苑;
建设投资:总投资672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6.0万元,占总投资的9.76%。
建设规模:建设2×29MW的链条炉作为热源,供热面积75.64m2,供热负荷36.53MW。供热范围为南河以南整个教育苑,以及教育苑西边棚户改造区、东边居住区,南河以北静宁一中、静宁二中和静宁南河住宅小区。
建设内容:建设热源厂一座,热源厂占地面积9517.70m2;安装29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2台;一级供热管网2×4.109km(管道总长8.218km,管沟长4.109km);热力站9座,其中新建热力站7座,改造热力站2座。并在热源厂配套建设门卫、管理房、消防水池、机修间、储煤场、渣场、斗提机房及水处理措施、脱硫除尘措施等环保工程。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应加强对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控制二次扬尘对作业点及所经地带空气质量的污染。
2)废水
主要为施工过程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施工期间,工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大雨或暴雨天气条件下基础开挖,流失的水土对泾河水质造成污染。对于施工废水设沉降池收集回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扰民问题较突出,但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少量基础开挖弃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环境影响包括二次扬尘、环境卫生及整洁和景观影响,这些影响也是短期的。建筑弃土就地回填,包装材料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量分类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填埋场集中处置。
三、服务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热水锅炉有组织排放的烟尘、SO2、NOx在采取一级旋风除尘,二级水浴除尘,双碱法脱硫后在简单地形、全气象条件下、城市环境的条件下进行预测。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拟建项目锅炉烟气产生的烟尘、SO2、NOx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405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1707mg/m3、0.007233 mg/m3、0.02357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仅分别为0.379%、1.45%、9.89%;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相关标准要求。非正常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低,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拟建项目热源厂软水装置废水排放量约7.07m3/d;锅炉定期排污水量为5.0m3/d;地面冲洗废水量为1.8m3/d,废水总量为13.87m3/d,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湿法除渣及储煤场、灰渣场洒水,不外排。拟建项目的热力站软水装置废水产生量为13.91m3/d,可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场区雨水管网,汇入南河。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准排入静宁县污水处理厂。经静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B标准排入葫芦河,对葫芦河影响较小。
3)地下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因素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灰渣场等环节。拟建项目生产废水水质简单,并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废水排放管道及沉淀池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因此,生产废水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当地地下水造成影响或污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灰渣场采取防渗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采取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水、灰渣场下渗的几率较低。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后,严格落实各项关于地下水防范的环保措施情况下,拟建项目正常情况下能够有效预防对地下水的影响。
4)噪声
影响预测表明,运营期项目场界昼夜间东、南、西、北面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4a类标准的要求。对距离较近的实验中学,赵家岔村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评价,各环境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标,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故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合理的布局和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类型的主要有锅炉灰渣、脱硫渣及职工生活垃圾。拟建项目灰渣产生量为5988.0t/a,主要由Al2O3、SiO2和C等构成,脱硫渣产生量约187.0t/a,主要由硫酸钙、亚硫酸钙构成,灰渣和脱硫渣可外售作为建筑材料或者铺路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75 t/a,统一收集后由静宁县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由此可见,拟建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全部进行了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静宁县南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符合静宁县城总体规划,符合静宁教育苑规划,在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生产中污染物排放可做到全过程控制和达标排放;只要项目各项处理措施按照要求做到“三同时”,在生产加强管理,本项目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周边企事业单位及农户。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5、公众查阅环评简本及索取信息的方式:可直接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信息,也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查看。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静宁文屏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0933444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大学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919076122
地址: 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11号 邮编:744000
Email:8453649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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