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色达县翁达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 己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12】986号 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 色达县供排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色达县供排水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2】9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231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色达县翁达镇建设规划范围内
2.2建设规模:新建日供水能力1500吨净水厂一座,输配水管网10.47公里。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色达县翁达镇供水及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2个及以上(其中一个必须是海拔3000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2 日至2013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色达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路19号
邮 编:626600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836-8523002
传 真:0836-852317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028-84520051
传 真:028-845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