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招标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蒲河新城道义四村和弓匠屯村交界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4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4 日至 2013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9 月 4 日至 2013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52-2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邮编: 邮 编: 110014
联 系 人: 沈 宁 联 系 人: 张 涛
电 话: (024)22959665 电 话: (024)83963053-807
本招标项目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沈阳市招标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蒲河新城道义四村和弓匠屯村交界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11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地铁惠民新城工程(公租房)园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10 月 1 日开工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4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4 日至 2013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9 月 4 日至 2013 年 9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沈阳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52-2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邮编: 邮 编: 110014
联 系 人: 沈 宁 联 系 人: 张 涛
电 话: (024)22959665 电 话: (024)8396305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