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郎溪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位于安徽省郎溪县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工程、自来水厂工程、配套管网工程等;取水口设于郎源水库,水泵房直接取水,通过离心泵加压输送至水厂,在水厂内经加药、机械混合、网格反应池絮凝、平流沉淀池沉淀、V型滤池过滤、加氯消毒后,再由送水泵房加压送至配水管网,设计调水流量约3万t/d。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来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1)施工期废水
① 取水口施工,水体受到扰动而引起的底泥中污染物的释放和扩散,并可能因泄漏产生油污染;。
②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产生的油污水等;
③ 堆放的建筑材料及挖填土方产生的泥土或矿石被雨水冲刷对水体的污染,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
④ 一些事故情况下,可能因泥浆输送过程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工作人员排放的少量生产和生活污水也将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⑤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对水体产生的污染,主要污染物为SS、NH3-N、COD、BOD5等。
(2)运营期废水
水质影响:采用管道输水,正常工况下,对沿线地区水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会影响项目区水质现状;
生活污水:取水泵站和自来水厂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泵站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自来水厂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故营运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1)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空气污染物是扬尘,包括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合过程中的粉尘,以及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引起的扬尘等。在风速较大或汽车行驶较快的情况下,扬尘的污染更为严重。此外还包括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和施工人员临时炉灶产生的油烟等。这类大气污染源较为分散而且源强难以确定,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中止。
(2)运营期废气
自来水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排放生产废气,其可能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是用于消毒的氯气的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报警系统即会自动报警(报警浓度为1ppm(0.3158mg/Nm3)),并可开启机械通风设备,抽取含氯空气,再经喷淋设备处理后排空。
3、噪声
(1)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如反铲挖掘机、吊车、装载机、发电机组等),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建立临时屏障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噪声
泵站和自来水厂运行后的噪声源主要是水泵、电机及各种机械噪声,其对各测点噪声贡献值很小,经计算场界及敏感点各测点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弃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建筑垃圾,无放射性和有毒垃圾,应分类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其中取水口产生的底泥及拆除围堰产生的弃土干化后,运至取土去进行填筑和绿化;输水管线和配水管网开挖产生的弃方,在管线两侧15米范围内进行平铺,并进行绿化;自来水厂施工产生的弃土由渣土公司统一清运。
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理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对其周围的生活垃圾、厕所、污水坑进行场地清理,并用生石灰、石炭酸进行消毒,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2)运营期固废
项目运行期间的固废主要来自于取水泵站和自来水厂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自来水厂运行产生泥饼,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取水工程、自来水厂施工、输水管道、配套管网铺设施工、弃土弃渣等,将占压、破坏地表植被、扰动表土结构,改变现状地形,在重力作用、雨滴打击、水流冲刷等外营力的作用下,易引发新的水土流失。本工程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面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恢复和保护项目区的植被和其它水土保持设施,有效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达到水土流失量显著减少。
6、生态
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取水工程施工对区域内鱼类有驱赶作用,导致工程区域鱼类数量的减少,还有可能对过往水生动物产生误伤,取水口施工中混凝土构筑物浇筑和养护将造成航道内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直接或间接影响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水体溶解氧量有一定的下降,对局部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导致施工期间航道内水生生物数量的减少。
工程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侵占农田、林地及水面的面积,对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工程施工破坏了鸟类的栖息环境。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工程选址选线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要点
1.您对您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满意吗?
2.您认为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您所在地区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有利或不利影响?
5.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是什么?
6.您是否了解项目建设征地、拆房、补偿和再安置的政策?
7.本工程实施对引水受益区的影响?
8.您对该项目建设的看法?
9.您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有什么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主要途径
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3805630517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2836511 邮箱:aonanli@yahoo.cn
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