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外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个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PE管材;
第2标段:PVC-U、PVC-M、 PE管材及配件;
第3标段: 打井工程;
第4标段:电器设备;
第5标段:管道安装及基建工程;
2.2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2012年以来的所投产品的质量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3标段:具有乙级及以上钻井资质的施工队伍;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具有2012年以来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5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2、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被授予合同。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9月4日至 2013年9月10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30时至 17时),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检测报告、业绩、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原件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东方北侧)购买招标文件,1、2、5标段招标文件500元/本,3、4标段招标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以上所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碑店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团结路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51号信诚大厦1211室
联 系 人:谢科长 联系人:魏丽红
联系电话:0312—2821342 联系电话:0311-85331620 、1863392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