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对省昌江县叉河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昌江县叉河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概要:昌江县叉河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拟建于昌江县叉河园西线高速公路昌化江大桥以西、昌化江北侧、坎头村南侧,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处理规模为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及厂外配套管网工程,纳污范围包括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园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占地面积35200m2,总投资约9578.28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99191 邮箱:cjxggw@163.com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机关办公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98-65381993
电子邮件:huanpinghk@163.com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5-甲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对项目实施后的风险源项进行识别并进行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最后评述项目环保措施,给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我单位以网上公示及问卷调查方式向项目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我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保行政部门审批。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通过现状评价明确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明确各主要污染物源强;
3、对拟建项目的污染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
4、对项目选址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5、污水厂事故及环境风险评价;
6、进行经济损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7、进行公众参与;
8、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