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污水收集管网、供水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
图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省
鄂东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污水收集管网、供水管网工程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东滨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污水收集管网、供水管网工程 已
由 浠水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浠水县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政府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服务费为 政府投资。
2 .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总 投 资:计划总投资约2.8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约0.545亿元,自
来水厂计划投资约0.436亿元,污水收集管网计划投资约1.123亿元;供水管网计划投
资约0.786亿元; 本次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费约 400 万 元;
2.2 建设地点:浠水县鄂东滨江新区;
2.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 概算编制。
2.4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及排水
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条件。
3.1.2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
;
3.1.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 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签署了《投标企业法人承诺书》。
3.2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 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5 日至 2013 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
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前(节假日休息)持法人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设备(
给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均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件、身份证报
名。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制作费共 500 元,在报名时缴纳。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 ,在 2013年9月20日下午 16:0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
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9 月 30 日 8 时
30 分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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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
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赵 华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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