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许县招建工公字〔2013〕8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县灵井镇综合市场(东西)、(南北)道路给排水工程,项目业主为许昌县灵井镇灵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许昌县快速通道拆迁安置工程—灵井综合市场东西、南北道路主要内容:①道路工程;②人行道及道牙;③雨水工程;④给水工程。
2.2招标范围:道路、人行道、雨水、给水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09:00-16:00时(法定公
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092)。 4.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必须到《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www.xcxztb.com下载,提交打印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已在许昌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3)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
(4)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5)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2个月)。
(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县灵井镇灵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许昌县灵井镇
联系人: 李明洋
电 话:13937481276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4-515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