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兴安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已由市发改行审字[2013]9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兴安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市兴安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常家村
2.3建设规模:日供水能力为3.0万立方米,配套管网8.1788公里
2.4投资总额:约4567.32万元
2.5要求工期: 45日历天 (初步勘察阶段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为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后3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6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桂林市兴安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记录员、编录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原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方可报名;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地点: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住建局5楼);
报名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773-898539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报名合格者,请于 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773-8985398
地址: 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5-2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30分;截标及开标地点: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住建局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安县自来水厂
地 址:兴安县
联系人: 朱工
电 话:1397732659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甲山路143号青秀庭院3-5-2
联系人:陈颖
电 话: 0773-8985398
招标管理机构: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