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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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汉寿大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30  浏览次数:108
核心提示:汉寿县汉寿大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1.招标条件

汉寿县汉寿大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3]181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汉寿大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2.2 招标编号:CDJZHS[2013]3-006

2.3 设计地点:新S205线汉寿县城区段

   2.4 招标规模:此项目范围为S205线汉寿县城区段即汉寿大道,北起沧浪西路(K2+080),南至沧浪河北桥头(K8+480),全长6400米。根据S205线道路建设配套完善汉寿大道的亮化、绿化、给水、雨污排水、人行道、非车动车道及弱电管沟的布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6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征地、拆迁品补除外)

2.6设计费用:约260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2.7招标内容及要求:

     ①根椐规划部门提供的汉寿大道红线图(包括近、远期)及规划设计条件,合理布局给排水、弱电管沟位置,并能充分满足县城规划及沧浪新城建设需求。

     ②污水管网设计要充分考虑沧浪新城区城内的污水排放,并结合县城现有污水排放系统,科学论证,优化设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2 具有以下其中之一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企业。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设计项目规划编制的主要负责人,并具有较高的实践经验,能在各阶段亲自来汉寿县汇报方案及技术指导。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高水准的专业技术队伍(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策划和设计人员名单、简历),主要参与该项目规划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而且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同时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总设计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委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并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2投标保证金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5.3投标单位需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帐回单以电子版形式传入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备案:(934612928 @qq.com)电话:18711669097;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时间:即日至2013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2获取方式: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另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到汉寿县建设局新办公四楼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的简历、注册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最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及近三年内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补充形式,招标文件发售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 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FAX:0736-2856016)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10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8./。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36-2862725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十字街(凯悦宾馆四楼)

联系人:徐隆茂

电 话:(0) 28809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建设局院内) 

   联 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0)137866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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