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威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承担安徽威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威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南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以西、龙腾路以南、大别山以东、汾河路以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由来:聚酰亚胺薄膜作为“黄金膜”,是全世界21世纪最有希望的新材料工程之一,发展前景良好,市场需求缺口相当大;在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不仅面临着种种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更与池州的优势产业发展相配合,具有很好的产业协作发展基础,其应用领域也是安徽省的优势产业,受到安徽省的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具有十分优越的产业和政策环境支撑条件。
在上述背景下,安徽威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8000万元,用地458亩,新建聚酰亚胺薄膜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办公及研发楼、配套服务用房等,购置先进的聚酰亚胺薄膜生产加工设备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05383.8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聚酰亚胺薄膜的生产能力。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2921 塑料薄膜制造。
二、建设单位:安徽威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1875620666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2027号)
联 系人:安工
电 话:055163500568
Email:4053186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的排放情况,预测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论证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治理措施、环境监控管理措施。给出本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符合性;选址与区域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符合性;项目运行后是否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等结论;并根据公众参与的结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本项目影响区域内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你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废水、废气、噪声和废渣等);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