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发电机、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发电机、泵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发电机(1台);第二包:喷泉专用泵(7台),喷泉专用泵(2台),喷泉专用泵(3台),喷泉专用泵(3台),喷泉专用泵(32550),喷泉专用泵(3台),喷泉专用泵(5台),喷泉水下专用彩灯(100套),旱喷泉专用环形灯(30套);第三包:防水橡套电缆(200米),防水橡套电缆(500米);第四包:发电机(1台);第五包:发电机组(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3-12-24-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 第一包提供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第一包投标人提供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发电机组产品国家级检测报告(必须携带原件);
(6) 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发动机、发电机的授权OEM证书(发动机、发电机为供应商自行研发的产品需出具出厂检验合格证影印件);
(7) 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产品ISO9001-2000或以上的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第五包制造厂商在太原市必须有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9) 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太原市供电局入网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采购程序咨询人: 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项目咨询人: 谢 冰 联系电话:6570131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