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璧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招字(2013)1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璧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由连发改审批[2013] 2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项目招标人为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城县璧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护岸工程;
2.2 建设地点:连城县莒溪镇 ;
2.3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自筹;
2.4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约168.0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连城县璧洲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护岸工程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具体见预算及施工图纸。
2.6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即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3: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四楼)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超过上述时间的,上班时间可派人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预算书)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采用投标人基本户出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帐户名称:连城县莒溪镇财政所,开户银行:莒溪信用社 ,帐号: 9090 8150 1001 0991 0101 3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龙岩大道一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中楼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岩招投标信息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连城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0697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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